中国律师法律信箱:五

2023-07-28 22:10:33华人智库 396

中国律师法律信箱

文/广州陈亮律师

一、关于涉外借贷纠纷的法律适用

来自香港的吴女士来信咨询:陈律师您好,我是来自香港的吴女士,2020年12月,广州人林某因资金周转需要,经过我朋友伍某的介绍,向我借款港币500万元。后来,我们在香港会面后,我将四张现金支票金额共计500万元港币交给林某,林某当场向我出具了事先写好的《借款单》,承诺三个月后归还借款,上述四张现金支票均于当天在香港全部兑付。借款到期后,林某没有依约还款,经屡次追讨无果,我决定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我的权利。请问,我可以向广州的法院起诉要求林某还款吗?法院审理时是以香港的法律还是中国大陆的法律为依据呢?

陈亮律师回复:吴女士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如果林某的住所地在广州的话,您可以向广州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林某。同时,因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本案具有涉外的因素。对于具有涉外因素的借贷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参照适用本规定。因此,您与林某之间的借贷纠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没有选择适用法律的情况下,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也即,由于您是香港居民,借款人林某出具《借款单》的行为发生在香港,借款的货币种类为港币,现金支票的开具、交接和兑付均发生在香港,因此您与林某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为准据法。

二、关于涉外房产纠纷的法律问题

来自台湾的李女士来信咨询:陈律师您好!我是来自台湾的李女士。我与我的丈夫张先生都是台湾人,1999年1月在台湾登记结婚。从2017年3月起,我们便开始分居,但是没有办理离婚,之后张先生2019年到深圳生活。2020年8月,张先生在深圳购买了一套房屋,随后进行了换证登记。我认为,张先生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该房屋应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应该登记为我们共同所有。我计划将于近期向房屋所在地也即深圳的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法院审理是否会以台湾地区的法律为准呢?

陈亮律师回复:李女士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您的陈述,您与丈夫张先生之间的纠纷实际上并非不动产纠纷,而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夫妻财产纠纷。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在婚姻关系纠纷中,涉及到所有人身与财产关系的案由,均确定为婚姻纠纷,您提起共有权确认纠纷的前提条件是您与张先生之间存在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由于您的经常居所地为中国台湾,张先生的经常居所地为深圳,所以你们二人没有共同经常居住地。如果你们没有就冲突规范进行协议选择,但双方均持有台湾地区身份证的话,则法院将会以台湾地区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来审理该案。

三、关于劳动争议的法律问题

来自英国的Sam先生来信咨询:陈律师您好!我是来自英国的Sam先生。我此前与广州某电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1日,每月工资2.5万。至2021年5月,该公司已经欠付我两个月的工资。而且,因受到疫情影响,该公司已经于2021年6月开始停工,期间没有向我发放工资也没有支付任何生活费。2021年8月,公司复工后,老板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为由,将我的工资降为每月1.2万元,我觉得我无法接受。请问我可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欠付我的工资以及停工期内的生活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

陈亮律师回复:Sam先生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是英国人,与我国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所以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适用中国法律。

此外,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未排除对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的法律适用,实践中也有大量判决支持对外国人劳动争议的审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根据前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和公司不能协商解决,那么他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合同,请求机构支付欠付的工资、因疫情停工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停工期超过1个月之外的其他几个月的生活费用以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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